尼罗河,我的母亲,我和她一同饮下这生命之水,约定再会亦不忘却往生……
我的爱是唯一的——没有人可以取代她,她是这个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当她从我身边经过,就已经偷走了我的心。
——拉美西斯二世给王后的墓志铭
爱德华失踪了。
这个消息传到红线的耳朵里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几天,倒不是大家想拖这么久才将事故上报,而是因为罗宾家族的失踪史实在太过前科累累——大家常常悄无声息的跑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情,无组织无纪律的令人发指!
但是这次情形不同。
爱德华失踪在帝王谷周边那炎热的沙漠地区。
当时他正在流连于一个地区——这里被认为可能存在一个未曾被发现的法老墓。
和爱德华在一起的是一个科考队,准确的说是他混进了科考队——他冒充成一位考古专业的大学生通过应聘得到了一个职位。
科考队寻找古墓,主要的科学考证依靠学者,而他们更多的是雇佣当地人和一些考古专业的学生来干一些发掘清理类的力气活。
当然,我们知道,爱德华先生混到科考队里目的可不是给人干力气活,而是为了盗墓!
本来一切都好,直到三天前,这个科考队的一员——一个来自英国牛津的大学生的尸体在距离帝王谷几公里以外的荒漠戈壁被发现,这可怜的人是被勒死的——而且竟然是被一条眼镜蛇勒死的!
尸体的发现让人意识到事情的不妙,在警方的搜索追查之下,大家才发现,这只五人的科考队已经消失在沙漠中了。
又过了一天,搜索队在另一处苍凉的沙漠戈壁处发现了一枚戒指——这枚戒指戴在一根被砍下来的手指上。
而这枚戒指属于爱德华。
(一)
“谁搅扰了法老的宁静,死神之翼会降临到他的头上。”忘言喃喃地说。
“亲爱的,不需要你向我重申法老的诅咒!”红线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我本来已经很头痛了!”
“我……只是希望爱德华不会是那个幸运儿。”忘言有点悲天悯人的摇了摇头,他倒不是幸灾乐祸——即使两人平时不那么对盘,但是毕竟是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
红线看着窗外漂浮在下面的白云也跟着叹了口气,透过云层她已经可以看到尼罗河如同金色带子萦绕在大地上,金字塔点缀在它的西侧,就像是带子上的宝石。
红线记得爱德华和自己的最后一次通话。他在向自己抱怨埃及的天气风沙和骆驼毛。可是自己当时正在忙,挂了他的电话。她现在有点后悔,自己为什么没有和他多说上几句。
一下飞机,作为失踪者的家属,迎接他们的是埃及警方——这让她的心情更加烦躁。
“我从未想过,有生之年会受到警方如此礼遇!”忘言感慨的在红线耳边说,“他们的殷勤让我感觉好像黄鼠狼给鸡拜年!”
红线白了他一眼。
“这确实是我弟弟的戒指,这是我给他买的生日礼物……”警察局里,红线拿给她那枚戒指辨认的警官说。警官先生四十岁上下,皮肤黝黑,看起来很是憨厚老实,但是面对着他,红线和忘言却非常小心——那是他们面对天敌的本能,现在红线就在撒一个无伤大雅的小谎——其实那并不是什么生日礼物,而是他们三个人自己设计的戒指,每人拥有一个。
“指纹库里找不到可以匹配的指纹,所以我们无法确定身份,而就这根手指来说,上面带着你弟弟的戒指,那么……”警官先生有些抱歉的望着红线两个人,“令弟是哥伦比亚大学考古专业的学生是吗?他受聘于牛津大学的科比教授?”
“哦,是的,我的弟弟的确是考古专业的学生,但是他受聘于谁,或者说他离开家后到底做了什么我们并不清楚,您大概可以看得出来,我们并不是一母所生,所以难免在沟通上存在些问题。”
警官先生看了看爱德华的照片和眼前的两个人表示理解,这家人的肤色和人种充分证明了世界充满爱世界果然是个地球村!
“先生,我们很着急,我们可以私下里去找找他们吗?”忘言问了一句。
“虽然我能了解你们的心情,但是作为警方,我不赞同你们这样做。实际上,我们已经派出了搜索队在全面搜索。帝王谷附近是荒漠,荒无人烟,有窃贼,有盗墓者,也许还有强盗……自从那里传出有未发现的法老陵墓埋藏的可能后,不安全级别上升了几个等级……”警官先生有些头痛地叹了口气,“现在的盗墓者拥有的武器好的都让人难以想象,所以我怀疑你的弟弟和他所在的科考队也许就是遇上了这些人。还有,请原谅我要对您说这些,小姐,鉴于你弟弟的情况——那根手指是死后砍下来的,我们要做最坏的打算!”
“我明白,先生,我完全能理解。”红线忧伤的点头,取出手帕揩去了眼角的一滴泪。